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荒漠戈壁,中午的沙漠就像是把人烤在架子上,走着走着,林纾容觉得自己要嘎了,嘎在了找老公的路上。
“呼。”她穿着一件格子开衫衬衣,里边是圆领白色短袖,搭配牛仔裤,帆布鞋。
头上还戴着一个渔夫帽,背着小背包,戴着口罩,没错,她包裹得严严实实,只为防晒。
又热,又累,又渴……
望眼过去,眼前一片全是黄沙弥漫,远处还有沙丘,荒芜的沙漠,别说个人了,就是鬼都没有。
丫的,她指定被坑了,被那个赶牛车的老头忽悠,说什么她穿过这一片沙漠,很快就到边陲军区了。
走了俩小时了,这叫快?
再走下去,她估计得嘎在沙漠区了,到时叫天天不灵,叫地地不应。
林纾容生无可恋抬头看了看天上刺眼的太阳光,这辈子顺风又顺水,就是婚姻出了意外。
算了,她也能理解,毕竟她家在穷乡僻壤的地方,小时候她表现得聪明,家里人甚至都还夸张的说她文曲星下凡。
后来她不懈努力,考去京市,家里人自豪她有出息的同时,也陷入了自卑。
说女儿有本事了,但老林家却在山旮咔的地方住着,以后没有什么能力给她撑腰。
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爷爷得知沈家在京市任职,是个官。
具体是啥官她也不清楚,总之应该条件不错,所以紧紧的帮她抓住了这个对象,非要她结婚。
小老头身体不好,年纪也大了,她没法争,那会儿就同意了。
这两年她越发清醒,觉得自己当初被扰乱了判断,怎么就听爷爷的话呢!
加上对方两年都没联系,她觉得说不定对方也是被逼的。
毕竟家世那么好,全家在京市居住的军官,没理由看上她这个乡下野丫头呀!
所以她一冲动,第一次给沈家打了一个电话,说想离婚。
仙道诡奇,弱肉强食。少年叶修从阴兵手中获得长生之法,逆天改命。从此,修行界里即将多出一位顶级掠食者。......
《热岛》作者:张佩奇,已完结。选秀节目邀请我,PD竟是我老婆学霸校草江南峤,从小到大都是隔壁别人家的孩子。长着一张又酷又帅的脸,稳拿一纸漂亮…...
灰土上所有人都相信,埋葬在危险和饥荒中的某个遗迹深处,有通往新世界的道路,只要能找到一把独特的钥匙,打开那扇门,就能进入新世界。 在那里,大地是丰饶的,就像流淌着奶与蜜,阳光是灿烂的,似乎能洗去寒冷和阴晦。人们不用再面对荒芜、怪物、感染、畸变和各种危险的事物。 在那里,孩子是快乐的,成人是幸福的,一切都是美好的。 灰土上每一个古物学者、遗迹猎人和历史研究员都知道,这里就是新世界。...
融入宇宙文明后,家乡星球为了生存,步履蹒跚地在文明之路上前行。而星球上无数人类,也开始了进化之路……...
一粒尘可填海,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,弹指间天翻地覆。 群雄并起,万族林立,诸圣争霸,乱天动地。问苍茫大地,谁主沉浮?! 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,一切从这里开始…… 4w0-455...
我在幽冥最肮脏的地牢深处,遇见了世上千万年来最至恶的魔。 他是三界最隐秘的不可言说,是神仙们的梦魇,是早被历史埋葬了的酆都恶鬼万恶之首。 他死去万年,又从毗罗地狱中归来。 那天,他救下我。 从此我多了一个主人。 我追随他,服从他,做他的提线木偶。 而他给予我一切——他的血替我重塑经脉,脱胎换骨,代价是我必须靠他的血活着。 在他的庇护下,我进入第一仙门,进境飞速,成为同辈里最惊才绝艳的第一天才。 他要我拜掌门为师,我便拜;他要我偷取至宝,我便偷;他要我竞夺道门头魁,我便争…… 后来,他要我设计勾引,嫁给掌门之子。 我知道,他想要从根上毁了这座仙门。下命令时他懒洋洋靠在月下的青石上,雪白的衣袍半敞,长垂的发丝间笑意冷漠又恶意。 这仙宗道门修者万千,世间一切不过蝼蚁,是他玩弄于股掌的一个小游戏。 而我也只是蝼蚁中可以被他利用的那个。 我都知道。 但我不在意。 我嫁。 喜袍红烛,人间盛妆千里。 我学凡俗女子的模样,作一副羞悦相,坐在婚房喜床上等我的夫君。 等了一夜。 没等到。 天将明时,终于有人推开了窗。 他穿着被染得通红的雪白袍,提着长剑,血从他来路拖着衣襟淌了一地,身后漫山遍野的血色。 他用滴血的剑尖挑下我的红盖头。 冰冷的剑锋吻在我喉前。 我抬头,看见一双只余下黑瞳的漆目。 那是世间头一回,魔淌下了两行血色的清泪。 他哑着声问她。 “…你怎么敢。” 【尾记】 魔是个奇怪的东西。 他要世人跪地俯首顺从。 偏求她违逆。 *正文第三人称 *成长型女主(心性修为双成长,开篇弱小逐卷成长,想一上来就看冷血无情大杀四方建议直接绕道,你好我也好) *反向成长型男主(?) *微群像 【男女主he】,副cp与其他配角不作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