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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珍悄悄起身,换上一身轻便衣衫。外间的梅花和桃花睡得正沉,顾左顾右也被她打发回府了。她推开房门,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渥丹居。
城西一带没有勾栏酒肆,入夜后格外安静。街上唯有打更人的梆子声远远传来:“天干物燥,小心火烛——”
“夜过三更,子时正点,闭门关户,谨防盗贼!”
宝珍闻声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,此时明月高悬。
芳姿记的新址离渥丹居不过一条街的距离,新店开业,惯例要在牌匾上系好红绸,留待明日一早揭幕。
铺子门口还放着伙计没来得及收的梯子,宝珍瞅准了,顺着梯子往上爬。
按常理,这红绸该系活扣,免得明日揭不开。可宝珍伸手摸到红绸末端,却故意将其死死系成死结,又不放心地扯了几下,确认纹丝不动才罢休。
许是用力太猛,她脚下一滑,险些从梯子上摔下去。亏得及时抓紧梯身,才稳住身形,只是手臂被蹭破了皮。
“嘶……”倒真有些疼。宝珍慢慢从梯子上退下来,刚站稳脚跟,身后就传来一道轻佻的声音:
“卿本佳人,奈何做贼啊!”
宝珍听到声音,几乎是本能地从袖中摸出一包粉末,猛地转身扬了过去,正是当年对付清风寨时用的迷药。
男人反应极快,当即屏住呼吸,却还是不慎吸入少许,动作霎时迟滞了半分。
趁这间隙,宝珍手腕一翻,短刀已然出鞘,银光闪过,直刺对方肩头。
“嗤”的一声,刀锋入肉,男人闷哼一声,因疼痛反倒清醒了几分,猛地侧身躲开了接踵而至的第二刀。
他捂着流血的肩膀,嘴角竟还噙着笑意,语气带着几分戏谑:“姑娘这见面礼,未免也太重了些。”那“重”字被他咬得格外清晰,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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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四年在顾府的安稳日子,并未磨掉宝珍骨子里的警觉。一只野狗穿上兔子皮,藏在兔子堆里,不代表她就真的变成了柔弱可欺的兔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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